清水警分局表示,讓路線通常設在支線道的路口,駕駛人行經有讓路線標線的路口,無車輛行經時應減速慢行,如遇有車輛或行人時,應停於虛白線後方,停讓後再開車等交通安全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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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影片中以汽車及機車等駕駛方式,告訴用路人行經有「讓路線」標線路口時,應如何安全駕駛及禮讓行人;另外也示範機車駕駛停讓時,應採單腳或雙腳著地方式停讓。

讓路線通常設在支線道的路口。警方提供
讓路線通常設在支線道的路口。警方提供

警方提醒用路人,5月22日至6月5日為全國性「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專案,駕駛人如違反「讓路線」標線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絛第1項第15款「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者」可處新台幣600至1800元。

清水警分局分局長周俊銘表示,許多用路人對於「讓路線」標線並非熟悉,製作這部影片用實際示範提醒駕駛人與行人正確互動方式,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可以預期將來這項標線將成為警方加強取締重點項目之一,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時勿違規,避免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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