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男提抗告主張自己已經坦承犯行,沒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而且家人需要他照顧,希望高院裁准不要羈押他。但高院認為葉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是刑度5年以上重罪,有高度逃亡可能,而且他還丟棄日常使用的手機、與人討論如何應對檢方偵辦,這些都是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行為,因此裁定駁回抗告確定。

 

檢方日前偵辦「台版柬埔寨」詐騙集團案,在鑑識「藍道」杜承哲手機時,發現葉育忻涉嫌洩漏因職務獲悉的相關資料給藍道,至於葉男為何洩密、是否涉嫌收受杜男價值百萬元的泰達幣,檢警正深入追查。此外,台北市警局認為葉育忻敗壞官箴情節重大,日前已將他免職。

 

 

檢警去年11月查出詐團首腦「藍道」在網路以高薪引誘民眾求職,騙取存摺、證件及網路銀行帳密後,將被害人分別囚禁在新北、桃園,用手銬、腳鐐限制行動,還餵食FM2讓被害人神智不清,若有人不聽從指示,就用電擊棒電擊、鋁棒、甩棍毆打、以鎮暴槍射擊等方式凌虐,共61名民眾被拘禁,其中3人慘遭虐死棄屍,另外,被這個集團詐騙匯款的有246人,詐騙金額高達3億9667萬餘元。

檢方先前已起訴幕後主嫌傅榆藺、「茶董」陳樺韋等29人,而首腦「藍道」直到今年4月中旬才遭拘提,被收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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