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去年9月推出「補教掮客黑心錄」系列報導,美國女子Halle具有碩士學位,是1名從事特殊教育的專才,在美國任教時,每個月薪水約有台幣15萬元,多年前因為短暫來台遊學,愛上了台灣這個寶島,因此當她結婚生子後,在台遊學時認識的1名台籍男子Gary(林姓男子),得知她有意在台生活、工作時,非常熱心的介紹她到新北市某間頗具規模的補習班教授英文。
Halle告訴週刊記者,當她在Gary的推薦下,透過網路與該補習班的負責人簽下聘僱契約,2021年2月取得工作簽證來台後,恰巧遇到疫情期間,Gary幫她安排住宿、辦理勞健保,卻巧立名目向她收取12萬元的費用,事後她才發現她住的地方,竟是Gary的分租套房,而當她去補習班報到,負責人卻表示因為疫情關係沒有工作機會,連底薪都不願付。
Halle說,由於沒錢生活,1名在台美籍友人幫她找到1個臨時工作,前往某國小代課,代課期間深獲好評,當時校方有意正式聘僱,當她把這個消息告訴Gary,對方竟飆罵她,還恫嚇她已和補習班簽約,不能去其他地方工作,還尾隨她到該校,並與校方理論。她說,由於對方扣住她的居留證、健保卡,還恐嚇她在台一舉一動都被政府監控,她向有關單位申訴,最後雖然取回證件開始工作,卻被Gary檢舉非法工作,讓她面臨被遣返的窘境。
當Gary見到《鏡週刊》報導後,認為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認為名譽受損,對Halle及週刊撰稿記者、主管、總編共計6人提出加重誹謗罪告訴。
Halle到案後表示,她向媒體爆料的內容全都是事實,都是她親身經歷的事,檢察官為了釐清事情的原委,勘驗雙方的LINE的對話紀錄、相關證人,採信Halle是依照自己的親身經驗向媒體爆料,而撰稿記者也是依據採訪調查後做出報導,最後認定6人並無妨害名譽的犯意,全都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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