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名讀者問:

我和老婆透過網路交友認識,結婚5年後無意間發現她偷吃男網友,我在手機中發現他們的親密合照還有不少鹹濕訊息,我想放棄這段婚姻,但老婆不承認紅杏出牆,還說如果要離婚,要給她贍養費才願意離,想請問我該怎麼辦?

律師洪可馨。洪可馨提供
律師洪可馨。洪可馨提供

律師洪可馨答:

如果雙方無法協議離婚,就只能向法院聲請離婚,依據《民法》1052條第2項規定:「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若讀者有證據可以證明妻子跟男網友之間的行為,確實侵害這段婚姻或是讓您覺得難以維持婚姻,是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的。

而離婚牽扯到的是2人婚後的財產的分配,若有孩子的話,還有孩子監護權及撫養費的問題,不過,贍養費並非離婚的必要條件之一,所以如果可以談的話,建議讀者可以再試著跟妻子討論雙方都能接受的離婚條件,若真的無法達成共識,可能您需要搜集妻子破壞婚姻或其他對您有利的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記者陳彩玲/採訪整理)

「法律問壹蘋」專欄每逢假日刊出,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court@nextapple.com,律師解答將公開刊登,恕不個別私訊回覆。

壹蘋新聞網-投訴爆料

爆料網址:reporting.nextapple.com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壹蘋娛樂粉專壹蘋新聞網粉專


往下閱讀下一則新聞 往下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