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的陳男拒繳罰鍰,遭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制執行,但他名下查無財產,於是新北分署通知他到案說明打算如何處理。陳男告訴書記官,當天他在工地一邊工作、一邊喝保力達B,下班後騎機車回家,轉彎時沒打方向燈,才剛把機車停在路邊停車格,警察就從後方跟上來取締,見他臉色泛紅,身上又有酒氣,要求配合酒測,他拒絕後,警察又查出他無照駕駛,當下開了2張紅單。

對於高達18萬9000元的罰鍰,陳男說自己每月收入只有2萬多元,請求辦理分期繳納,新北分署審酌他經濟狀況後,同意當日繳納5000元,餘款分23期,每期繳納8000元。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毒)駕,以免害人害己,並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切勿輕忽新北分署對於酒(毒)駕罰鍰案件持續強力執行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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