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為,4人涉犯加重強盜罪,嫌疑重大,且犯後為躲避查緝,隨即藏匿,並計畫將作案用車輛丟棄,另有共犯尚未到案,有逃亡、勾串共犯、湮滅證據之虞,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據了解,謝女前天先到國泰銀行提領500萬現金時,行員依規定詢問謝女用途及是否需要警方協助護鈔,謝女不願對行員說明用途,低調說:「會自行處理。」並婉拒行員通知警方協助護鈔。士林地檢署表示,被搶走的500萬元已經追回,連同車上沒被搶的195萬元現金都已扣案,檢察官將調取交易明細等資料,釐清這些錢的來源。

警方清點贓款。翻攝畫面
警方清點贓款。翻攝畫面

前天(23日)下午2時許,文姓男子開著要價700多萬元的BMW M5跑車,載著42歲謝女去銀行領錢,車上還有曾姓男子陪同,他們先去北市南港區三重路的國泰世華銀行提領500萬元,再到內湖區第一銀行新湖分行提領195萬元,正要開車離開時,陳男等4人突然打開車門,對駕駛座的文男狂噴辣椒水,順勢搶走後座一袋500萬元現金,隨後駕車逃離,行搶過程不到30秒。

警方獲報調閱監視器,掌握搶匪開車上了國道1號,立即通報攔截圍捕,最後在瑞芳逮到陳男等4名搶匪,查扣到現金500萬、1瓶辣椒水。

 

謝女到派出所作筆錄時,告訴警方:「錢是向朋友借來的,準備從事二手車買賣,不認識4名搶匪。」謝女作完筆錄走出派出所時,被媒體圍著詢問搶案過程,她不悅地說:「我只是皮夾不見了,我來報案,有什麼不對嗎?不能來報警嗎?」隨即趴在地上痛哭。

警方認為這件搶案有疑點,希望釐清謝女與搶匪之間的關係,並認為4名搶匪沒有說出實情,昨將4人移送士林地檢署,並向檢察官建請羈押,檢方昨下午複訊後,認為4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及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謝女昨到派出所作完筆錄後,趴地痛哭。翻攝畫面
謝女昨到派出所作完筆錄後,趴地痛哭。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