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和解結果,台灣IBM僅回應:「樂見其成。」記者詢問高啟輔為何同意和解、和解條件為何,但他表示雙方有簽保密條款,不便透露相關細節。

57歲的高啟輔是國立台灣技術學院工業管理研究所碩士,30歲進入台灣IBM擔任系統工程師,5年後調到業務單位,後續只花4年時間就被擢升為業務主管,曾3度獲公司頒發eIBMer Role Model價值典範獎,2008年經由公司推薦,獲《經理人》月刊選為台灣100 MVP最有價值經理人,2015年3月當上經銷通路業務發展經理,月薪高達16萬5741元,外加跟月薪差不多的平均業績獎金,月入30多萬元。

明日之星成「流浪經理」

但高男擔任業務經理半年後,令人稱羨的工作發生巨變,起因是他接受軟體部門總經理邀請,請調過去當經理,公司的條件是原單位必須先找到接替人選,安排好之後,公司發布人事令,但就在跑人事流程期間,IBM突然宣布軟體部門人事凍結,由於高男原本職位已有人接手,他又被擋住無法去軟體部門,頓時成為無處可去的「流浪經理」,他接受長官建議,留職停薪等待人事解凍。

留停期間他曾詢問公司有無適合他的職位,但都沒下文,不料2017年1月16日,上限1年的留停期滿時,公司通知他隔天辦理離職,高男隨即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

高啟輔熱心公益,日前當志工清理海邊步道。資料照片
高啟輔熱心公益,日前當志工清理海邊步道。資料照片

坐領乾薪15萬「在家待命」

法院認為IBM規定「留職停結束時,公司不保證提供工作機會,若無適當職缺將視為自願離職,並配合規定辦理離職程序」,對勞工很不公平,因此最高法院2020年8月底判高男勝訴確定,依判決,IBM必須讓他復職並補發薪資、利息共約900萬元。

但IBM補發薪資後,沒有讓高男回到IBM,而是每月發乾薪16萬餘元,要他在家待命,後來通知他公司為了提升整體競爭力,已將他原本任職的經銷通路業務部門,拆給新成立的子公司勤達睿公司,要他去勤達睿上班,高男拒絕並表示他對IBM其他單位職務有興趣,但公司安排幾次面談後均以「不適任」打槍,高男2021年11月17日向北市勞動局申請調解,不料隔天卻收到IBM的資遣通知,於是他2度提起確認僱傭關係訴訟。

2度告IBM又勝訴

台北地院認為IBM雖因業務性質變更,有必要減少勞工,但IBM有2件事違反《勞基法》,首先是不該在高男申請調解期間把他資遣,再來是調解期間沒有繼續安排職務搓合,未盡僱主安置員工的義務,因此去年10月判高男勝訴,IBM須補發薪資到他復職為止。IBM隨即上訴,但僵局於日前出現轉機,IBM釋出和解善意,雙方經過磋商達成共識,高男已辦理退休,IBM本月初撤回上訴,全案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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