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分局埤頂派出所於昨天(25日)晚間11時許,接獲報案稱於鳳山區博愛路上一間小吃部內有肢體衝突情事,警網及快打部隊迅速趕抵現場,兩派人馬正要鳥獸散,被趕抵的警網及時攔阻。
![警方快打部隊等警網及時攔阻鬥毆酒客。翻攝畫面](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3-02/75357F26BCCC58951634A9F01DBD0391/ce915088e6bf48a70d9b993a7fec2d14_1280.webp)
警方經釐清,原來是兩方酒客因酒後口角而引發肢體衝突情事,王男(32歲)、朱男(24歲)、邵男(22歲)、黃男(21歲)、傅女(30歲)及鍾男(23歲)等6位酒客,其中王男是詐欺及妨害自由通緝犯,遭高雄地檢署通緝中,與乙方張男(46歲)、王男(56歲)等2名酒客於店內發生爭執,造成甲方王男頭部紅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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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雖互不提告,警方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互相鬥毆者,處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移送高雄地方簡易庭裁罰,而其中妨害自由的通緝犯鍾男,警方也依法將他解送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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