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今針對台南地檢署當年偵辦陳宗彥涉貪,檢方疑吃案一事進行回應,高檢署指出,法務部對此非常重視,指示高檢署進行調查,高檢署檢察長今已指派賴哲雄南下,偕同台南高分檢的檢察官組成調查小組,到台南地檢署調取該案關卷宗及簿冊。
高檢署初步了解,該案是臺南地檢圓股檢察官偵辦其他案件時,發覺時任台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陳宗彥等人涉貪,因此在2014年4月14日簽分他案,隔天經檢察長核章,以103 年度他字第1852 號案件偵辦,媒體報導所附的分案簽呈影本並不完整,導致誤解。高檢署並指,該案分案後,圓股檢察官與接辦的義股檢察官(同年9月3日因職務異動原因接辦)都有持續採取相關偵查作為,經過年餘調查,認為缺乏積極事證認為陳宗彥等人有涉貪情事,因此在2015年8月31日簽請報結,經檢察長於9月2日核章,並於同年11月11日歸檔。
此外,台南地檢署也於今天上午也分案,針對陳宗彥是否有媒體報導所載未查明的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犯嫌,另行分案調查。
民眾黨立委陳琬惠昨召開記者會,拿出陳宗彥和「豆哥」王孝瑋的合照,以及訊息截圖,指陳宗彥11年前在台南市政府新聞局任職國際關係處處長時至「康樂隊」酒店消費,還帶小姐出場,「豆哥」並交代陳帶出場的「咖啡錢」由老闆處理,記帳寫「陳董」,除了喝咖啡,還長期接受招待,她說,豆哥只要有求於陳宗彥,陳宗彥都會幫忙,並公布一支電話號碼,是當時陳宗彥於台南市政府國際關係處使用至今的手機號碼,她並拿出該號碼的簡訊,證明陳宗彥叫小姐出場,還點名特定小姐。
陳琬惠並指王孝瑋於2015年被依妨害風化罪判刑,但她質疑,當時檢方有意查辦王孝瑋涉嫌行賄陳宗彥,最後卻不了了之,她並秀出當年檢方的簽呈。
根據陳琬惠秀出的簽呈,主旨為「陳宗彥、連恆及王孝瑋涉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請准簽分他案續行偵辦。當否?請核示」。
內容則為「職承辦102年度偵字17644號案件,因該案被告連恆及王孝瑋疑涉行賄現任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長陳宗彥(前係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因上開案件被告連恆等人所涉違反妨害風化罪嫌部分已另行提起公訴,是就此部分擬簽分他案續行偵辦」。
陳琬惠質疑,為何案件最後不了了之,變成改辦妨害風化罪,因此喊話行政院長陳建仁和法務部長蔡清祥,要求針對此事徹查,並說明當初為何簽結、監院是否介入調查,以及陳宗彥是否要下台負責?
法務部昨回應,「有關外界指稱臺南地檢署處理之個案乙事,據報載係10年前左右之案件,本部獲悉後已請臺高檢署儘速瞭解原委,釐清外界疑義,以昭公信」。
不過陳琬惠今再揭露當初檢察官要聲請繼續對陳宗彥監聽的理由,提及「又於本次偵查期間發現,該0921手機係由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處長陳宗彥持有,而陳宗彥於本署監控期間,多次與豆哥聯繫至店內消費,研判陳宗彥長期有接受業者招待之陋習,而由本次監控內容以觀,豆哥當有求於陳宗彥,陳宗彥亦允諾幫忙,為釐清性招待往來之對價細節,尚有針對陳宗彥持用上開手機進行監控之必要,於本署監控王孝瑋期間,本已發現綽號小健健之人常至王孝瑋處消費並接受招待...」質疑全案最終被吃案,要求法務部長蔡清祥1個月內給全民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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