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陳琬惠17日踢爆陳宗彥11年前召妓,並公開檢方內部簽呈,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昨也稱接獲爆料,爆料人丟了資料就跑,內容也驚見監聽譯文與檢方內部簽呈。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指出,陳宗彥涉接受性招待事件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陳宗彥涉接受性招待、貪瀆,台南地檢署辦案辦到案子不見,各界對此討論最多。
邱顯智說,第二個層次,是這次爆料流出的監聽譯文與檢方內部簽呈,在過去前所未見,只有檢調機關、有閱卷權的律師有機會接觸到,而且時力收到的牛皮紙袋還附上一張紙條,「貼心提醒」洩漏監聽譯文可能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請小心使用,顯見爆料者是熟悉法律的圈內人。究竟是檢調系統洩漏,還是律師閱卷翻拍流出,目前不得而知。唯一確定的是,司法已經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邱顯智表示,第三個層次,這樣的爆料算不算是公益揭弊?我們應該保護、鼓勵這樣的吹哨行為嗎?從一面來看,揭發公務人員涉嫌不法有其公益性,應該保護、鼓勵這樣的吹哨行為,這是第一個層次的關注。從另一面來看,不論是檢調還是律師洩漏監聽譯文,都嚴重傷害了司法的中立性,讓司法變成打擊異己的工具,這是第二個層次的憂心。
邱顯智認為,兩個層次都存在,都有道理,但也可能相互衝突,這就是為什麼需要有「揭弊者保護法」的原因。他認為,需要定義清楚,什麼是揭弊?揭弊能否免除洩密的責任?如何保護揭弊者?這些基本的問題不弄清楚,公益揭弊與打擊異己,公益與私利之間的界線,只會越來越難以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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