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出,高姓犯嫌(男、28歲)於111年間與友人游姓男子(前住戶)有債務糾紛,因游男長期積欠債款未還,造成高嫌心生不滿,誤認游男仍租屋於該處,今日凌晨獨自駕駛自小客車前往,以倒車方式、毀損該處之鐵捲門,恰好被巡邏員警即時發現並逮捕。

警方隨後通知現租屋者洪男到場釐清案情,並追查有無其他涉案人員。全案於偵訊後,依刑法恐嚇及毀損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另查本件涉案自小客車車牌係懸掛他車車牌,後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予以製單舉發。        

高男找債主竟倒車衝撞某店家鐵捲門,造成捲門毀損凹陷。翻攝畫面
高男找債主竟倒車衝撞某店家鐵捲門,造成捲門毀損凹陷。翻攝畫面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如有任何債務問題,應理性尋求法律途徑解決,警方對於任何形式的暴力絕對零容忍,若有任何違法或違序滋事情形,警方勢必展現公權力,嚴正依法執法,以遏阻暴力事件發生,提供市民安全宜居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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