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名家住大台北地區的張姓男子,10多年前見到未滿14歲的表妹年幼可欺,血氣方剛的他竟然對表妹起了淫念,利用零食及玩偶引誘表妹到他的房間裡,並與她發生性關係,還拿起手機拍下2人性交的畫面,事後張男又以相同手法,在住處廁所內撫摸表妹私密處,同時拍下影片留念。張男不僅欺侮這名未滿14歲的表妹,還在浴室裝設密錄器偷拍另1名已滿18歲的表妹洗澡,共計3次。

有了表妹的經驗後,張男的色心越來越大,多年後見到不滿10歲的姪女在房裡休息,趁她熟睡之際趁機摸上床猥褻,還拿起手機拍下他撫摸姪女的畫面;見到另1名更小的姪女年幼可欺,又以糖果、卡通商品、文具用品引誘她,在家裡的房內、廁房、前庭等地,與小姪女性交1次、猥褻她10次,每次也都拍下照片、影片珍藏。

當張男連續欺侮4名自家人後,開始向外發展,先是在台北市光復北路搭訕1名未滿18歲的高中女學生,利用藏在鞋舌及鞋帶之間的秘錄器,偷拍女學生的裙下風光,另外在新北市板橋體育館參加活動時,再以相同的手法,利用藏在鞋上的秘錄器偷拍1名短裙女的裙底。

不僅如此,張男還在他工作的速食店廁所內偷裝秘錄器,偷拍1名女同事更衣及如廁畫面共計3次。

事後,因為張男將拍攝2名小姪女的照片上傳GOOGLE雲端,GOOGLE發現後依據「防制網路兒少性虐待內容措施」,認為照片已涉及兒少性虐待的不當內容,主動向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and Exploited Children,簡稱NCMEC)回報。

NCMEC在去年9月19日通知台灣,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立即報請北檢指揮,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張男住居所執行搜索,查扣電腦主機1台、記憶卡19張、隨身碟1個、密錄器4個、外接硬碟25台、手機2支,並於勘驗後請被害人到場指認,才發現受害人竟然包括張男的2名姪女、2名表妹、1名女同事,還有2名女高中生,台北地檢署將張男收押後,日前依涉犯《刑法》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共20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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