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昨日(3日)在臉書PO文「隱藏在『88會館調查報告』背後的問題:誰在幫郭哲敏與林秉文撐腰? 」,文中提到之前的高檢署、警政署的2分行政調查報告,只是企圖「交差了事的表面工夫」,最根本的問題「到底是由『哪個檢警』向『哪個人』借了由郭哲敏、林秉文這兩位涉及地下匯兌洗錢的犯罪嫌疑人所控制的88黑金招待所」,完全都沒回答。
黃國昌認為許多關鍵的問題必須釐清,像是2位涉案檢察官黃錦秋、王涂芝在事發後彼此互摃,先是王涂芝承認與黃錦秋在2020年年初共赴88黑金招待所,並揭露醜聞爆發後,黃要她串供否認。黃錦秋則怒嗆王涂芝抹黑,更指稱當初「在發動搜索執行前,下令放行主嫌郭哲敏出境」、又讓「林秉文以300萬輕鬆交保」的,都是王涂芝的決定!黃錦秋與王涂芝,到底誰在說謊?當然必須調查清楚。
黃國昌說,更重要的是,這2位檢察官,一位是最初接到檢舉的檢察官,另一位是負責指揮偵辦的檢察官,2人在偵辦案件前,都曾接受不法業者的「招待」,接著在檢察官去年11月發動搜索執行時,88黑金招待所的主人先一步跑了,迄今仍不知所蹤,「這個離譜至極的結果,法務部始終沒有給社會一個基本交待。」
黃國昌還說,由於2位檢察官的互摃,意外揭露了高檢署與警政署的調查報告,秘而不宣的醜聞:首先、在檢警尚未採取行動前,郭哲敏與林秉文早就得知檢警的偵辦;而黃錦秋與王涂芝兩位檢察官,也知道有人洩密。其次、林秉文遭查扣的手機中,竟然有跟監檢察官的照片,還一路跟監至警政署!遭受偵辦的主嫌竟然犯罪在偵辦過程中,反過來跟監檢察官的行動,囂張至極。
除此之外,代理黃錦秋的律師,還公開向記者聲稱:林秉文得知遭偵辦時,透過人傳話給黃錦秋要求見面,「自稱英系大金主」、「黑白兩道都吃得開」。
黃國昌認為整個事件「簡直臭不可聞」,法務部與警政署必須清楚說明「誰洩密給郭哲敏與林秉文?有沒有積極偵辦?」、「知不知道主嫌派人跟監檢察官?採取何種作為?」、「到底是誰決定放走郭哲敏?是否追究責任?」
對此,法務部今天發布新聞回應,法務部在得知此事後,在第一時間即責令台灣高等檢察署及廉政署儘速查明事實,以釐清相關的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依法嚴處,同時遭指涉的檢察官黃錦秋也調離當時職務(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靜候調查,以昭公信。
至於台高檢日前公布的調查結果,就行政責任的部分,其中相關檢察官所涉及違反檢察官倫規範的行政責任,已交由各所屬的檢察署或機關首長,依《法官法》規定議處,其中黃錦秋、王涂芝兩位檢察官,並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
另外檢察官與地下匯兌集團成員是否有不當往來而涉及犯罪的刑事責任部分,目前已由台北地檢署、新北地檢署持續偵辦,台高檢也就調查結果分案發交由新北地檢署併案偵辦,全案正在積極偵辦中。
法務部表示,法務部向來嚴格要求司法官正人應先正己,檢察官職司犯罪偵查,負有守護社會正義防線之責任,其品格操守攸關人民對司法的信賴,更應嚴守廉潔操守,不容有任何瑕疵,持續以最高道德標準要求檢察官堅守檢察官倫理規範、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相關職務及倫理規範,並繼續落實檢察官評鑑制度,據以淘汰不適任的檢察官。
由於法務部身為司法行政機關,依法不能干涉個案,對於88會館是否有檢察官涉及刑事不法,秉持不干預、不介入、不指導立場,嚴守分際,尊重檢察官依法偵辦的職權。由於這個事件嚴重斲傷檢察官形象,法務部除全力支持承辦檢察官追究到底查明相關刑事責任外,待全案偵查終結,會由偵辦機關以負責任態度回應各界指教,以正綱紀及官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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