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童目睹媽媽通姦
詹男悲憤地告訴法官,妻子2021年2月搬回娘家,同年6月他路過妻子娘家,發現有陌生男子進入屋內,他起了疑心,搜尋妻子臉書好友,比對發現那個男人就在好友名單中,但也只是懷疑,沒有進一步證據,直到有天兒子去妻子娘家過夜,回來後竟多次壓在妹妹身上做出性交動作,他驚嚇之餘問兒子為何有這種行為,兒子回答:「在媽媽住的地方看過媽媽跟一個叔叔這樣做。」
由於擔心年僅5歲的兒子看到母親跟陌生男人做愛,幼小心靈受到衝擊、傷害,詹男帶他去桃園療養院看兒童青少年精神科,兒子也向醫師陳述看到媽媽跟叔叔嘿咻的場景。
此外,小王藍男曾在臉書留言、寫字條對詹妻示愛:「我最愛的老婆」、「我也愛妳」,這些事證都讓詹男確認自己戴了綠帽,而且兒子竟是目擊者,這口鳥氣實在嚥不下,於是控告妻子與藍男連帶求償30萬元。
人妻玩手遊認識小王
審理時,詹妻表示2020年10月玩手機遊戲認識藍男,但2人往來互動僅止於遊戲攻略交流討論,示愛字條沒有署名,就算是藍男寫的,頂多證明藍男對她表達愛意,無法證明2人有染,至於兒子指稱看過媽媽跟藍男做愛,詹妻甩鍋說是丈夫唆使兒子說謊。藍男則辯稱詹妻是在分居期間跟他交往,他根本不知道她沒離婚。
法官依據相關事證,尤其是詹男兒子對醫師的陳述,認定詹妻跟藍男在幼童面前做愛,侵害詹男配偶權,審酌後判2人連帶賠償1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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