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反指妻紅杏出牆

離婚案審理時,丈夫在獄中以書狀表示2人於2016年交往時,自己剛獲假釋,尚餘3年3個月17日殘刑待執行,2017年生下女兒並結婚,但2018年12月他的假釋因故被撤銷,再度入獄,妻子每周固定帶女兒到監獄探視,他很感念妻子在他坐牢期間辛苦扶養女兒,但妻子要離婚的主要原因不是他跟別的女人有曖昧,而是妻子愛上他的獄友。

獄友被人妻告白

丈夫提出這名已經出獄的獄友寄給他的信,獄友坦承:「那天,她跟我告白了,說她喜歡上我,當下我腦袋一片空白,就那次我被她抱了一下,她說她已經想了幾天了,她怕跟我說這件事,她自己也控制不了自己,我說妳還有婚姻且我無法跟你交代,她就說跟你早回不去了,要離婚也不是第一次說了。」、「還是要告訴你,我沒有做出對不起你的事,我猜想,她要離婚是因為她做這種工作,如果你回來了,你確定你能接受她嗎?」

妻痛訴賣淫屈辱

另外,丈夫提出妻子寫給他的信給法官看,妻子寫道:「他(獄友)沒有搶你老婆,是你一直逃避著,你跟我夫妻之間早已實存名亡,我永遠永遠都不會原諒你背叛我欺瞞我長達半年之久的事實,你還在把我當白痴一樣欺騙我,在外面有別的女人,竟然膽大妄為的想要腳踏兩條船。」

妻子還抱怨夫家公婆、小叔沒有援助她跟女兒:「我過著生不如死到處借錢的生活,連機車都押當鋪,為了付保母薪水,我再不想辦法,我跟女兒真的要吃大便了。」接著驚爆自己賣淫:「我本來就是自尊心很強的人,但為了女兒與生活,我內心掙扎了三個月,迫於無奈無路可走,只好忍受屈辱,拋下自尊,下海賣身,每天痛苦的忍受我作嘔的客人,任由每天不同各式各樣的客人,擺弄玩樂我身體,在我身心靈上肆意百般的玩弄,你根本無法想像我所遭受的折磨苦難,忍受多少痛苦委曲,才得以養育我的寶貝女兒,給她安穩又無缺的生活,我已經無法再愛妳了,也無法再信任你。」

法官看完這2封信,認為丈夫入監後,妻子經濟窘困,無法維持自己及幼女生活,也沒獲得夫家公婆及小叔的援助,不得不從事出賣靈肉工作,加上她發現丈夫早已外遇背叛婚姻的事實,精神痛苦不堪,失去維持婚姻的意願,而獄友的同情安慰,令妻子一時投射感情依賴而表達愛慕,但獄友拒絕,因此妻子基於精神痛苦的一時愛慕並不構成背叛婚姻,反而是丈夫未能同理妻子的艱難處境,不願反省道歉曾欺瞞背叛,加上丈夫入獄已4年,婚姻已達難以維持的重大破綻,夫妻形同陌路,雙方責任難分軒輊,因此判准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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