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6月24日,這名台大婦科名醫與1名年輕的藥廠女業務前往台北市松山路的丼屋餐廳用餐,用餐後2人又搭乘計程車前往林森北路上的薇閣汽車旅館休息,不料3天後,女子指控這名醫師當天在用餐時偷偷下藥,等到她不醒人事後被帶往旅館,當時她斷片,印象中還在吃第四道菜,沒想到一下子就在旅館房間裡,醫師還壓在她的身上,不顧她還在生理期硬上她,還問她「我可以射了嗎」,當她迷糊的聽完這句話後又昏睡過去,事後醒來覺得遭到性侵,因此報警處理。

當藥廠女業務提出告訴後,醫師也立即委託律師向北檢聲請保全證據,要求調閱相關的監視畫面,以證明當時女業務並沒有斷片,醫師到案時表示,當天他們2個人確實有到旅館發生性關係,但是女業務主動幫他口交,合意發生性行為,他並沒有下藥撿屍性侵,且事後對方還有傳「老爹我到家了,謝謝老爹照顧我」的訊息給他。

而這起事件爆發後不久,媒體也接獲民眾投訴,指稱這名醫師帶著剛出社會不久的女業務去餐廳,女生喝醉後被帶去摩鐵,恢復意識時看見醫師跪著問可不可以內射,因為女生正值生理期;事發後3天女方驗傷報案,台大業代全部一起去查監視器,但醫師指稱開房間是女生付錢。

當時媒體求證一名資深婦產科醫師A,他透露,根據筆錄,餐廳店員說女生吃了兩道菜後去上廁所,回到座位喝了飲料就開始相當亢奮,但是從監視器看來,兩人離開餐廳時女生還能走路,可惜女生事發後2~3天才報案,不過從衣服上有採檢出精液。

檢察官收案後展開調查,勘驗了相關監視畫面後,發現當天2人從餐廳離開時,一同搭上計程車前往旅館,且女方當時並無意識不清的情形,另外檢察官也傳了計程車司機出庭作證,司機證稱,當天2人上車後還在正在交談,女方並未看出有酒醉或意識不清的情形,甚至還告訴他「走錦州街」去薇閣比較快。

另外女業務雖然指控遭到下藥性侵,但是醫院檢驗結果,並未驗出任何的毒物反應,由於全案僅有女子單一指訴,沒有任何事證可以證明醫師涉有重嫌,因此認為罪證不足,將醫師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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