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不具名的資深檢察官指出,推動國民法官有好有壞,好處是能讓民眾增加對法院的了解,這項制度就如同觀景窗,揭開法院的神秘面紗,拉近法院和民眾的距離,但是否能真的解決司法信賴問題,這名法界人士則說,「個人深表懷疑」,他認為,文化的問題應該透過文化解決,僅憑制度傳播效果不會那麼好,若是透過電視劇反而更容易讓人民慢慢轉變觀念,如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韓劇「非常律師禹英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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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壞處則是距離法律上所稱「當事人進行主義」(法院僅基於當事人聲明的主張與提出的證據作為裁判)更進一步,代表訴訟過程更重視技巧,民眾更容易受情感影響,離證據裁判更遠了些。
他提及,法律上有一原則是證據裁判,認定犯罪事實應憑證據,但民眾在法庭上其實不太能分辨出,當事人主張的是證據或個人偏見,最後做出的裁判可能會參雜很多雜質,如外界名嘴說法、報章雜誌看法,以及個人情感因素等,不再是以證據邏輯為主,對訴訟結果都有衝擊。
最嚴重的是,變得如此複雜化的訴訟結構,會導致訴訟技巧性變高,社經地位較差、又沒有法律專業的民眾,在打官司時要額外支付許多費用包裝,代表社經地位會影響法庭上的表現和權力,也可能影響裁判結果。
這名資深檢察官認為,這項制度不只牽動審檢辯,以最簡單的「證人保護」來說,現有機制上都還不夠,他提及,如果有一起殺人案件涉及黑道組織幫派,又發生在轄區很小、居民彼此關係緊密的城市,又有誰願意出面當證人,如何落實證人保護還有很多可以補強,國民法官要改善的層面也還很多,需要大家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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