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19歲的冉軒豪,染了一頭金色長髮,活像武俠小說裡的金毛獅王,去年7月間,他透過LINE找到1名自稱是「專賣店」的藥物賣家,買了含有咖啡因及東莨菪鹼成分的藥物,先自行試用後,確認買來的藥物會使服用者昏沉1到2個小時,且醒來時還不清楚昏睡期間到底發生什麼事。

在確認藥效後,他去年8月21日又上網買了同款藥物,開始進行人體試驗,冉軒豪在去年9月15日晚間7點左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名年輕女子,邀約她一起前往北市大安區的LEBEER夜店,趁機將藥加到女子自備的飲料中,女子喝了3口後開始全身無力、昏沉。

冉軒豪見狀就將女子帶到附近的東鑫商旅,就在要進到房間裡面時,女子突然發現遭到冉男撿屍,就在房間門口反抗,冉男想要將女子拉進房裡,但被女子掙脫逃離。

2天後也就是同年9月17日,冉軒豪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另1名女子,2人相約共進晚餐後,再一同前往大安區上的THE BED夜店,並趁女子到洗手間時,偷偷在女子的飲料中下藥,等她喝下後,再將意識不清的她帶到東鑫商旅開房。

當冉男將女子扛到旅館房裡的床上,趁對方意識不清時強壓在她身上意圖性侵時,女子驚醒開始掙扎,並跳下床躲到床與小邊桌的空間中,但冉男色迷心竅,仍想硬上,女子持續抵抗,並趁冉男進到廁所後奪門而出。

2女報警後,警方過濾相關資料及監視錄影畫面,從男子的一頭金髮,鎖定冉男所為,且冉男在短時間內就犯下2案,因此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將冉男拘提到案後在去年9月29日將他收押。

冉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冉男涉犯2件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將他起訴。由於專案小組從冉男被查扣的手機中,發現他還偷拍其中1名女子的私密處照片,事後這名女子就這個部分提出告訴,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冉男涉犯妨害秘密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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