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張榮發的繼承人有7名,包括大房三兄弟張國華、張國明、張國政,以及二房李玉美、二房獨子張國煒,另外,張榮發的大房女兒張淑華2015年已過世,她的子女鄭明維、鄭明宜是阿公的繼承人。

至於張國政質疑的海外信託遺產金額,國稅局主張曾多次函請遺囑執行人提供證據資料,並因張國煒兼具信託保護人及受益人資格,也函請張國煒提供相關證明,由於相關信託利益權利是境外遺產,而這些信託財產所在地與我國之間,對於遺產稅事務並無國際租稅協定等資訊交換途徑,也就是說,國稅局只能依據遺囑執行人及張國煒陳報的內容,以及張榮發死亡前最近一次帳證紀錄等資料,核實認定海外信託遺產。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國稅局的核定方式在法律上沒有問題,因此駁回張國政主張應減少遺產稅9853萬餘元的訴求。可上訴。

張榮發遺囑案仍爭訟中

另外,張榮發留下密封遺囑,將遺產全部留給二房獨子張國煒,大房三子張國政提起遺囑無效訴訟,一審2020年3月判決遺囑有效,外界估算扣除應給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後,張國煒可單獨繼承140億元財產。此案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陳明通力挺林智堅! 余正煌律師痛批:以私害公、傾全力對付余正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