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日,王鴻薇在臉書粉絲專頁PO文「#請看林佳龍的賄凍選飯#豐盛的海陸大餐#怎麼還有臉討論一個下午‧‧‧但不知道這些人是失憶還是故意,當年林佳龍自己選舉,在梨山免費招待300人,一桌10人,每人各一份有生魚片的海陸大餐,然後邊吃邊喊『林佳龍凍蒜』,做到這麼噁心,你們都忘記了?也不曉這些綠營節目還有什麼臉在那邊討論一個下午,林佳龍請吃飯你沒有說一個字嗎?他被人檢舉請吃的可是『海陸大餐』,你們在檢討別人『炒米粉』是覺別人吃太差,在嘲笑顏寬恆選舉吃的太寒酸嗎?」同時PO文還貼上「小心!千萬別吃林佳龍的賄選飯」。

前台中市長林佳龍。林佳龍競辦提供
前台中市長林佳龍。林佳龍競辦提供

林佳龍見到後,隔天(2日)也在臉書粉絲專頁發文嚴厲指責王鴻薇的不實指控,「我們要跟大家報告,該案地檢署在偵辦調查後,在查無不法事證後已簽結,司法單位也有行政簽結函正式還給選民公道。這是一則遭潑髒水的事件,對手陣營竟仍持續誤導視聽,令人感到不可思議,我們要提醒對手陣營,此案已還給當時被捲入的無辜選民清白,請勿再散播不實傳聞,以身試法。」

不料王鴻薇見到後隔天(3日)再度在臉書PO文「#林佳龍說要告我,林佳龍為了我提及當年林佳龍選市長在梨山的『海陸大餐』,揚言說要告我。林佳龍指海陸大餐不是賄選,那請問,海陸大餐不是賄選,炒米粉是賄選嗎?林佳龍居心為何?選舉期只准吃海陸大餐,不能吃炒米粉?林佳龍在海拔2000公尺的後援會活動,由市府秘書擔任主持人,海陸大餐不僅菜肥澎湃,現場凍蒜聲連天,二千公尺高山上,號稱六十年來山上最轟動的選舉場子,林佳龍身為林靜儀主委,竟然指揮檢調辦案,你現在不是候選人,顏寬恆才是候選人,你當年反告人家說你海陸大餐是意圖使人不當選,那你現在的意圖是什麼?你才是真正的意圖使人不當選,我不是候選人,但真的看不下去這種雙重標準,欺人太甚!」

林佳龍見到這篇PO文後,認為王鴻薇已損及其名譽,提起加重誹謗罪告訴。

王鴻薇到案後表示,這些PO文確實都是她發表的文章,因為當時在中二選區補選期間,林佳龍擔任候選人林靜儀的競選主委,卻指摘對手顏寬恆在選舉期間炒米粉,要檢調單位調查顏寬恆的賄選,才會PO文質疑告訴人在參選市長時,發生過在梨山吃海陸大餐,吃炒米粉如果是賄選,難道吃海陸大餐就不是賄選?」當時候選人是林靜儀跟顏寬恆,林佳龍不是候選人,她也沒有任何動機要誹謗他,且他身為資深政治人物也是公眾人物,言行本來就應該受到公評。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告訴人在競選台中市長期間,確實於2018年7月20日前往梨山舉辦的後援餐會上致意,其幕僚曾將餐會一事PO在臉書,並造成輿論質疑該餐會是否涉及賄選,而全案經台中地檢署以他字案偵辦後簽結。

檢察官認為告訴人因為參加梨山餐會是否涉及違反選罷法的爭議,確曾經媒體報導討論,並由檢察機關偵辦,王鴻薇據此PO文並確信為真,且全文以「海陸大餐」對照「炒米粉」,批判告訴人對於認定賄選的雙重標準,且用語多以問句方式進行質疑,質疑的內容也非無中生有,目的應該是要喚起民眾對於公眾事務的參與及發揮公眾監督的功能,屬可受公評之事,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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