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警方攻堅時另外發現1名許姓男子,以及在逃嫌犯的友人蘇姓女子,懷疑2人同為集團成員,同時在被囚禁的陸男身上查到一級毒品海洛因,因此一併將3人移送北檢偵辦,但檢察官調查後初步排除許男、蘇女為集團成員,在訊問3人後,將許男及陸男飭回,至於蘇女因另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被新北地院發布通緝,警方將蘇女移送新北地院歸案。
遭囚的陸姓男子,多年前工安意外,導致手部殘疾、行動不便,日前友人向他表示,要介紹高薪工作,但沒詳細解釋工作內容;16日晚間陸男獨自前往新店青潭汽車旅館面試,負責面試的2名男子張楨浩及陳俊愷,拿取陸男的金融卡後,就將他軟禁在飯店內。
陸男在被囚禁後曾一度被帶到土城囚禁,然後又將他帶回新店,過程中,陸男藉口人不舒服要到藥房買藥,陸男藉機暗示藥房老闆稱遭控制,並央求代為報警,隨後陸男又趁機取得手機向家人求救報警。
據了解,新店警方16日晚間接獲民眾報案,有人求救遭到囚禁,隨即介入偵辦查緝,至17日凌晨1時許再度獲報,新店中央路上某旅館內有男子遭到囚禁,便出動多名警力前往,當場逮捕押人的陳姓及張姓男子,並救出被害的陸男。
警方在搜救過程中,在張男身上搜出K菸1支、K他命1包、毒品咖啡包及帳簿,警方隨即查扣手機,但警方同時也在陸男身上搜出6.3公克海洛因,一同帶回警局偵辦。另外在土地據點查到另一名許姓男子及1名蘇姓女子,並查扣帳簿、手機、球棒、斧頭、西瓜刀及電腦,不過另有2名同夥落跑,而2名落跑的友人蘇女,以及在現場的許男,警方懷疑為共謀,一併移送法辦。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張楨浩及陳俊愷涉犯妨害自由等罪,且有共犯在逃,今天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發現許男也是一名遭囚禁的被害人,蘇女則只是在逃嫌犯的友人,並未參與集團犯罪行為,初步排除許男、蘇女為共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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