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少女將恐怖遭遇告訴法官:「當天早上睡醒想尿尿,但1樓廁所有人在用,因為很急,我就去2樓上廁所,哥哥(鄧男)打開房門看到我,拉我的手進去他房間,脫下我的褲子,我穿起來,他又脫下我的褲子把我推到床上壓住。」

「哥哥跪著輕輕抓我胸部,突然用力咬我的胸部,很痛,哥哥沒有帶保險套,他太用力了,所以我肚子痛,我很生氣,哥哥表情還在笑,我把他推開,推開之後就流了很多血,血有流到床上。」

對於少女的指控,鄧男辯稱「彼此互有好感」,雖承認撫摸少女胸部、咬胸部,且性交後看到少女大量出血,但矢口否認強制性交。

法院依據相關事證,認定他性侵少女造成大量出血,卻未救援或協助就醫,少女因智力、聽力障礙不知向外求援,被其他房客發現送醫時,因大量出血已休克,足見鄧男手段粗暴,應該嚴懲,考量他與少女以30萬元達成調解,已賠償20萬元,承諾剩餘10萬元等他返回越南再支付,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定讞,執行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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