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郭哲維以「郭大爛」名稱在婚攝界走紅,他用相機捕捉了最真實的畫面,多年前,他擺脫婚紗照千篇一律的沙龍成分,提升紀實的拍攝手法,他所分享的照片,有新娘搞怪、出嫁前與父親共同彈奏鋼琴的畫面,或父親淚送女兒出嫁、沉思啜泣的表情,每一段寫實的情節都不是經事前刻意的安排,用照片說出人生中最動人的一刻。

2020年1月間,《周刊王》社會組林姓女記者得知網路有人在討論郭大爛街拍引發爭議,因此與王姓主管商量提出採訪郭男的構想,同年1月14日林女以「攝影師對美的定義」為題向郭男邀約專訪,郭男見到題目不僅接受採訪,還細心的準備的要談論議題的文字稿及婚禮照片作品,先傳給林女過目。

隔天(15日),郭大爛依約前往台中高鐵站,林姓女記者一開始先就主題採訪,一段時間後即表示討論的議題太嚴肅沈重,同時改變話題要求郭男談論關於「街拍」、「女性腿部」的話題,郭男認為這並非是採訪主題,且容易引發爭議加以婉拒,但林女卻表示只是閒聊,且承諾只是私底下聊聊。

不僅如此,林女還要求郭大爛以現場民眾的腿來評判美醜,郭男見現場沒有人潮可供評論,才問林女:「不然妳要示範妳自己的?穿長靴幹什麼。」,林女說:「真的要脫嗎?」,郭回:「可以嗎?妳可以的話我OK啊?」,林女再說:「不然看一下我的腿好了,兩位哥覺得怎麼樣?」,之後林女拉開長靴拉鍊說:「看一下我的膝蓋。」郭男說:「喔,看得出是有年紀的膝蓋。」林女追問怎麼看的,郭男一再表示不願意討論此話題,林女再三保證是私底下閒聊,郭男最後透露自己看法。

林女採訪完後,與王姓主管討論後,以標題「癡漢上身 知名婚攝瘋拍千妹美腿惹議」,刊載於《周刊王》第305期,同時以【就受那兩隻】系列報導刊載在網路,內容提到「一談到美腿,郭大爛瞬間眼睛一亮,滔滔不絕講述自己的『美腿進化論』‧‧‧『常常走在街上就看到令人興奮的腿!』、「郭大爛不諱言自己從小對女性雙腿有種莫名的癡迷,甚至覺得人類最偉大的三大發明是『馬尾』、『制服』和『黑絲襪』」。

文章中還提到郭男還「詢問本刊記者是否能讓他觀察雙腿?但見到記者穿著長靴,郭大爛竟然像小孩嬌嚷:『厚,妳穿長靴幹什麼啦!』接著郭大爛竟然搖頭表示本刊記者的雙腿『還沒進化完全』,更大嘆:『這是一雙老舊基因的腿。」實在讓人哭笑不得。」

不僅如此,文章中另提到有名女大學生的投訴,「郭大爛在街上拍攝的照片,不但沒有徵求當事人同意,且明顯只是為了鎖定腿部和身材,加上照片在網路公開平台任人閱覽,『根本是藉藝術創作之名,行癡漢之實,十分不尊重女性』」、「最具爭議的是,郭大爛以邪惡『低視角』拍攝許多照片,顯然都是直接將鏡頭伸到桌下拍攝女性腿部,可見他對美腿癡迷到有點病態」、「不少發現遭偷拍的女性看到自己的照片放在網路上被人意淫,怒向警方提告,並指控他的行為跟癡漢沒兩樣」。

郭大爛見到專訪的報導後,發現完全與當初約訪談論的「攝影師對美的定義」無關,反而是採訪記者一再保證為私下閒聊的話題,他立即詢問林姓女記者為何報導內容與採訪當天的過程完全不符,林女則回他,是長官指示朝這個方向來寫。郭男認為報導扭曲事實且嚴重損及其名譽,郭男提告後,林姓女記者及其王姓主管被北檢起訴。

法院審理後認為,報導中提到1名女大生向《周刊王》投訴,但記者和主管2人卻都無法提出任何證據,證明這名女大生投訴的事實,另外報導指稱許多照片都是直接將鏡頭伸到桌下拍攝女性腿部、影中人怒報警、向台中警方報案、不少女性怒向警方提告等語,依照2人所提證據資料,也難認定確信為真實,因此認為2人犯《刑法》加重誹謗罪,各判處拘役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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