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查出,依照110年度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簽定合約書,診所不可將公費疫苗施打於政府規定以外的對象,施打後並應將接種資料上傳到全國性預防接種系統,並勾選接種人員類別。

禾馨執行長林思宏被起訴。翻攝林思宏臉書
禾馨執行長林思宏被起訴。翻攝林思宏臉書

而林秉樞去年5月假冒國安人員向禾馨行銷部顏姓經理誆稱,可以協助取得疫苗,但須預留接種名額給他,顏因此請示林思宏,「他請我們務必低調進行避免有其他爭議」、「他有提到,須預留8-10位疫苗名額給他,我有回覆他,我已經有請示老闆OK了」。

林思宏明知林秉樞介紹的親友都不是可施打疫苗的醫療機構人員,仍回應「再安排聯繫了」,答應林秉樞的請求,2011年6月4日和6日,陸續安排林秉樞的42名親友到診所接種疫苗,事後再要不知情的護理人員,於上傳接種資料時,將接種類別登載為第一類的醫事人員,林思宏因此涉犯偽造文書被起訴。

至於當時外傳立委高嘉瑜也施壓要疫苗一事,檢察官曾提訊當時因爆打恐嚇高嘉瑜被收押的林秉樞,林僅坦承假冒國安人員身分向禾馨要疫苗,否認假冒高嘉瑜身分,檢方調查發現,高嘉瑜當時確實為疫苗找北市衛生局長黃世傑商量,但她僅表明因疫情嚴重,能否給港湖區的第一線醫護人員施打,認為這部分是單純選民服務,且高嘉瑜也未圖利特定診所,也未被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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