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指出,研究顯示約8成加害人在拿到保護令後未再犯,但若有暴力前科、精神疾病、脅迫或跟蹤行為者,風險仍高。特別是離婚或開庭前後,更容易出現激烈暴力。對此,衛福部建議司法單位對這類高風險加害人可依法羈押,或開出附帶限制令,防止他們接近被害人。

為了縮短保護令核發時間,衛福部也呼籲司法院加速審理流程;同時加強庇護安置與緊急服務,提供被害人即時保護。張秀鴛司長表示,警政、社政、衛政機關應聯手提升資訊共享與風險預警能力,讓潛在危機能提早掌握、提早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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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強調,保護令制度是對抗家庭暴力的重要武器,將持續與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等單位合作,強化法律制度與執行效力,避免再發生保護令「核發了卻救不了人」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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