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政府勞動局為幫助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家庭,減輕失業勞工子女就學的負擔,今(1日)起開始受理113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凡設籍北市符合申請資格的失業勞工,都可以在3月31日前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須為設籍北市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具有正式學籍者;失業勞工必須於113年10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期間非自願離職;申請人及配偶112年度之綜合所得總額合計在148萬元以下;子女就讀國內的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且未接受教育部免學費方案或學雜費減免優待的教育補助者,以上共4條件申請者須注意是否符合。
勞動局長高寶華表示,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每年於2月與8月辦理2次,符合申請資格的失業勞工,同年內申請以1次為限,受理截止後將會與其他機關的相關補助比對,若無重複申請即會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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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教育部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針對子女就讀私立大專學生實施定額減免學雜費每年3萬5000元方案,由學校於註冊繳費單直接扣減學雜費每學期1萬7500元,如家中有就讀私立大專子女並且符合北市補助資格者,務必擇優領取勞動局最高3萬5800元的學費補助,但須先洽子女就讀學校將教育部已扣減的1萬7500元款項退回學校,申請者須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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