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持續投保並繳交健保費,即使長期旅居國外也不例外。健保署表示,此舉每年可增加約23億健保費收入,有助於健保財務健全,避免資源濫用。
過去出國超過6個月的民眾可申請停保,回國後再復保,卻衍生「返台爽用健保」的爭議。因此,衛福部修法取消停復保,改為全面持續投保。健保署說明,今後即使長期旅居國外,也需按時繳費。若國人在海外遇緊急傷病或生產,可自行墊付醫療費用,回國後再向健保署申請核退費用。
針對修法前已申請停保的民眾,健保署強調,12/22前已辦理停保且出國達6個月者,返台當日可自動復保,這次停保持續有效;若未滿6個月就返台,則需補繳停保期間的保費,避免權益受損。健保署也提醒,未來無論是失蹤人口或長期出國者,都需繳費滿6個月才能申請退保。
為了方便繳費,健保署提供多元支付方式,包括信用卡扣款、行動支付(台灣PAY、一卡通MONEY等)與電子繳費服務,並可選擇電子繳款單寄送到信箱。健保署鼓勵長期旅外民眾申請「轉帳代繳」,確保保費繳交不漏失,享受便捷服務。
健保署長石崇良指出,過去曾發生旅外民眾返台短期使用健保資源卻未持續繳費,引發社會觀感不佳,這次修法旨在確保健保財務穩定與公平性,也保障國內持續繳費者的權益。未來,健保制度將更透明、公平,並減少資源浪費,讓全民享有更好的醫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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