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署表示,案發後即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及相關規定啟動調查機制,迅速成立「申訴評議委員會」,並邀請外部律師及性別專家參與調查。整個過程中,調查小組共進行5次訪談,充分聽取雙方說法,並結合書面證據與事實,最終認定該名女性分署長的行為確實構成性騷擾。
根據調查結果,林業署於去年10月對該分署長做出懲處,將其由簡任11職等分署長降調為署內簡任10職等非主管職,並指派其他人員接管業務,以避免雙方再有工作上的接觸。此外,為保護所有相關人員的身心健康,調查過程中同步啟動員工協助方案,提供心理支持與適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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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署也強調,這起事件的處理符合法定程序,從接獲檢舉到完成調查報告,只用了2個月時間,並依據申訴評議委員會的決議快速執行懲處。林業署表示,未來將持續強化性別平等意識,透過數位課程、專題講座等方式,提升同仁對性騷擾防治的認識,並鼓勵員工在職場遇到問題時勇敢申訴。
針對女性主管對男性員工的性騷擾案,林業署表示,將持續檢討和宣導相關法令,確保職場安全,打造更友善的工作環境。林業署呼籲,無論任何性別或職位,性騷擾都是不可接受的,會堅持零容忍態度,全力防堵類似事件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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