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指出,這次抽驗範圍涵蓋量販店、便利商店等多處,共抽驗的食品容器具包含奶瓶、紙容器、不銹鋼保溫瓶等多種類型。檢驗項目針對各產品材質和使用安全進行測試,如材質鑑別、溶出試驗、重金屬含量等,結果顯示全數符合規定。不過,標示檢查部分發現7件產品未依規定標示,如未清楚標示材質名稱、耐熱溫度或使用注意事項,將處以罰鍰並要求廠商限期回收改正。

在20件循環杯的抽驗結果中,主要檢驗了澱粉、脂肪殘留物等衛生指標,也都達到標準。但標示部分仍需改善,以確保產品信息完整並方便消費者選購。同時,衛生局提醒業者,食品容器具的標示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產品包裝上需清楚標示材質、容量、使用警語等,否則將面臨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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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衛生局針對違規的7件產品指出,其中5件產品由本市廠商生產或銷售,經查明後已依規定開罰;其餘2件來源於外縣市,已移交當地衛生局處理。違規廠商需在限期內完成產品回收與改正,違規產品於改正前不得上架販售,若違反食品安全法第47條,可處罰3萬至300萬元罰鍰。

衛生局再次呼籲消費者,在選購食品容器具前,應注意產品標示內容,確保有明確的材質、耐熱溫度及使用注意事項,並遵循使用指引以保護個人健康。如發現產品有破損或變形,應即時更換,避免使用過程中釋出有害物質影響健康。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113年食品容器具標示不符規定名冊。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113年食品容器具標示不符規定名冊。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113年食品容器具標示不符規定名冊。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113年食品容器具標示不符規定名冊。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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