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調查小組成員、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指出,此次調查小組結論含以下4點:

1.柯文哲明知京華城案正處於行政訴訟程序,不顧都發局反對意見及都委會過去的研議,以及原先法院判決勝訴後,都委會委員認為不需給予京華城任何補償,柯市府仍配合自創無依據的容積獎勵,是招致特權爭議的根源。

2.柯文哲指派都發局、都委會主席、副市長彭振聲擔任京華城案PM,研議容積獎勵,使都發局、都委會喪失客觀性,進而傷害都市計畫的公正性。

3.京華城非都更的老舊建物,卻自創「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容積獎勵,取得高達18463.2平方公尺(約5585坪)的容積樓地板面積,增加獲利金額高達約200億,但京華城僅為認養復盛公園、修整 1000平方公尺道路、設置充電車位等,嚴重違反公益性、對價性。

4.柯市府以「準用都更」增加容積獎勵,有適法性疑義。其中多位都委會委員皆曾表明無從確認申請案容積獎勵的適法性,如黃台生、曾光宗等委員曾於調查小組會議中強調都委會並無創設容積獎勵權限。

京華城調查小組認為容積獎勵對價性嚴重不足。記者張綵茜攝
京華城調查小組認為容積獎勵對價性嚴重不足。記者張綵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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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博雅提到,京華城本於行政法庭被駁回之訴求(允建樓地板面積),卻仍能取得與勝訴判決相類似之容積獎勵,回顧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歷程,堪稱「特權特快車」。

調查小組召集人游淑慧說明,調查小組建議市府行政訴訟中的案件,不宜於訴訟中進行干預或逕行交辦處理、市府日後須明確提送都委會案件的流程標準,避免再次發生民代陳情或長官交辦,即可跳躍應有評估程序。

游淑慧補充,未來應儘量避免為「單一個案、單一族群」獎勵等等,希望市府檢討研議基準容積或容積獎勵如何真正由市民受益、加速台北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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