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日前預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4修正加裝駕駛識別設備草案,明訂明年6月1日起,遊覽車客運業車輛就得加裝具有駕駛識別功能設備,但不少遊覽車屬於靠行,加裝設備須司機自行負擔費用,因此昨(26日)新北市遊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台灣遊覽車發展協會號召近50台遊覽車,將近百人到交通部前抗議,更一度企圖要癱瘓交通。

有業者指出,裝設GPS、刷卡機根本是事後停損點,應該要著重在司機教育訓練等,強調並不反對裝設,但反對費用直接轉嫁到司機身上,何況還要全面監控。以刷卡機為例,裝機費約5500元,每個月還要付管理費650元到850元,業者希望交通部負擔加裝費用,並把遊覽車納入大眾運輸工具範圍,且可以自主管理,而不是直接將資料介接到公路局。

新北市遊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台灣遊覽車發展協會號召近百人到交通部前抗議。中央社
新北市遊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台灣遊覽車發展協會號召近百人到交通部前抗議。中央社

對此公路局表示,修法是因目前遊覽車GPS設備可提供車輛資訊,但無法得知駕駛人資訊,希望透過加裝設備了解駕駛勤務及駕駛時間,避免疲勞駕駛等情形。如去年太平山遊覽車翻覆事故,疑似因駕駛山區經驗不足,未來運用駕駛資訊便可先了解駕駛經歷,並針對經驗不足的駕駛強化訓練。

同時,為協助遊覽車裝設駕駛識別設備,公路局說明,106年交通部規定遊覽車裝設GPS設備時,就已有配套提供業者補助,這次也將比照辦理,已規劃提供業者設備金額49%補助;至於資訊傳輸管理費用部分,目前遊覽車GPS資訊原本已有資料傳輸作業及費用,新增駕駛資訊可透過既有資料傳輸方式,只須增加身分識別數據略加金額,不須另外再增加一筆管理費。

關於遊覽車裝置GPS應回歸業者自主管理部分,公路局則舉例可利用GPS引導避災,如0403花蓮地震後,透過GPS即時掌握災區周圍遊覽車數量,以協助車輛安全駛離或就近避險;另111年尼莎颱風來襲時,宜蘭土石流造成台7線多處坍方,也透過動態系統掌握受困遊覽車,同步通報災害應變中心請求就地安置受困人車。

此外,公路局也補充,透過遊覽車GPS資料能讓乘客即時了解車輛行駛軌跡等資訊,教育部也已納入學校租用遊覽車相關規定,讓學校、家長能即時知道車輛行駛完整資訊。

業者反對加裝設備費用直接轉嫁到司機身上,還要被全面監控。中央社
業者反對加裝設備費用直接轉嫁到司機身上,還要被全面監控。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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