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部分旅客將多餘的醫療器材上網出售的行為,食藥署強調這是違法的。根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5條第2項規定,便捷通關方式輸入的個人自用醫療器材僅限於個人使用,若涉及販售、轉讓或轉供他人,最高可處新台幣一百萬元罰鍰。

食藥署對國內醫療器材的管理包括上市前審查、上市後監視以及製造廠品質系統查核等全生命週期管理措施,以確保民眾的健康與安全。雖然便捷通關的規定便利了民眾攜帶醫療器材回國,但食藥署提醒,從國外攜帶或郵寄的醫療器材,售後服務和產品安全性均無法保證,使用者需自行承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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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食藥署建議,如有醫療器材需求,應選用國內領有許可證或登錄字號的產品,這樣才能獲得安全保障。詳細資訊可查詢食藥署官網的「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在選購醫療器材時,遵守規定並選擇合格產品,才能確保旅途愉快安心。

依據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第6條第4項規定,攜帶或郵寄方式輸入專供個人自用之醫療器材,符合下列品項且未超過數量上限者,得以便捷通關方式輸入,且以半年一次為限:
1. OK繃:合計不超過60個(片)。
2. 液體OK繃:合計不超過4條(罐、瓶、支)。
3. 醫用棉棒:合計不超過200支。
4. 衛生套:合計不超過60個。
5. 衛生棉條:合計不超過120個。
6.  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二種不同度數為限。
7. 矯正鏡片:合計不超過1副。
8. 醫用口罩:合計不超過250個(片)。

疫情過後,暑假出國旅遊又成了國人熱門首選,而國人喜歡到藥粧店、各式超市採購,不過食品藥物管理署今(3)日提醒,出國旅遊想攜帶或郵寄醫療器材、食品、化粧品回國,要先注意相關輸入規定,避免觸犯規定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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