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教育部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全教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教育部新版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中,專職輔導管教人員仍付之闕如,校園設置安檢門、金屬探測器等,則因缺經費等因素而遭拒絕載入條文。

其次,全教產說,教師合法的處罰,可能遭家長提告並在法院對決後,只要構成對學生身心健全發展造成侵害,就會變成法官認證之公然侮辱、誹謗、強制、恐嚇等罪,將來家長與教師於法院對決之案件,勢必更多,目前各級法院已有115份判決書引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將來可能會更多。

全教產直言,基層教師也反映,當作業、工作、道歉、靜坐、站立反省等,學生拒絕執行時,教師恐無法強制處理,若真要強制恐又違反相關規定,教師面臨自我矛盾,不知所措就是目前教育現場之實況。尤其,特教生目前採取融合教育模式,情障、過動、亞斯伯格等孩子於情緒失控時,教師很難處理,現在的教學現場像修羅場而非烏托邦。

此外,全教產也說,昨(30)日教育部召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諮詢會議,教育部提出的「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之安全檢査設備,竟仍不見安檢門、金屬探測器,只看到錄影設備、檢查籃(袋)、保管登記簿,這些仍無法阻擋彈簧刀再入校園。

全教產質疑,教師並無執法權,更無強制力,針對特定學生搜查時,學生抵抗或有攻擊行為,教師要如何自保?

全教產強調,校園設置安檢門、金屬探測器,做全校性無差別檢查,並不困難,「紐約市已在做,台灣不能做嗎?」只要建立使用時機和程序,開放各校自行設置,每位師生進入校門或家長、來賓入校安檢,可保障校園安全,如此亦可避免被檢查的特定人士情緒問題,人權要先建立在安全之上。

另外,全教產也建議,教育部應聘任專職輔導管教人員,避免約聘制的學務創新人力,擔負全校學務重責。全教產強調,教官退出校園後的替代方案,應為教育部與內政部訓練輔導與管教專職人員,變成各校常態人力,專責與公平地處理學生管教工作,不該把責任全部都推給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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