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國中生割頸案,國教行動聯盟認為,少年保護官無法發揮專責輔導效用。少年保護官是真正對於曝險少年執行保護管束、社區處遇的專責人員,像新北國中生割頸案的加害學生,少保官早就應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召開以學生為核心之防治再犯的網絡會議。

國教行動聯盟建議,少保官需要求社工、心理、輔導、犯防相關背景,才能適任輔導工作,且少年保護官與少年調查官需要分工明確,讓保護官能確實與學校對接個案,此外,少保官要能對個案有完整評估,需提供其社工師、心理師與毒品防治專家等專業人才資源給予協助。

另外,國教行動聯盟主張,《少年事件處理法》對曝險少年的定義過於狹隘,並且樣態也已改變,如以往定義的「常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者」、「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者」、「參加不良組織者」等樣態,在目前法規中均未列入,應立刻修正。

國教行動聯盟也提到,少年輔導委員會的權力與位階模糊不清,導致案件量始終過低,社會安全網主責的衛福部也不只一次提出檢討,少輔會被期待發揮功能,卻因位階太低無法整合其他部門資源,形同自我限縮。建議少輔會應擴大其協助的類型與範圍。

台灣照顧管理協會榮譽理事長張淑慧指出,少輔會不開案率達到36%,多數原因都是因為不符合曝險的定義,使得少輔會難以發揮作用。

此外,國教行動聯盟呼籲,應強化少年事件之犯罪研究。建議對觸法少年、曝險少年應保護其個資不外洩,但對犯罪防治研究者,則應同意其取得少年觸法事件之完整案情及背景資訊,並進行長期追蹤,以便有效發展犯罪防治策略。

國教盟青年部代表、東吳大學法律系學生李雨函則說,校園內非行少年恣意妄為,威脅守本分學生的自我發展,這些非行少年課餘時間多半參與在宮廟或幫派活動,即使曾接受感化教育,仍難以擺脫群體影響,若要治本,應協助這些非行少年儘早脫離宮廟生活、徹底離開黑幫勢力影響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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