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召開校園安全諮詢會議,出席團體包含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國教行動聯盟、6都教育局等,會議共開了約4.5小時,會後教育部長潘文忠召開記者會說明會議結果。

在外界關注的搜書包等校園安全檢查,潘文忠表示,會中決議,校園安全檢查將區分為例行抽查、緊急檢查,而緊急檢查又區分為特定學生、非特定對象及學生宿舍等態樣,緊急檢查時不必如現行規定有相關人員在場,只要經過會商且全程錄影即可,新規範預計下學期、2月上路。

潘文忠進一步說明,所謂緊急檢查,是例如學校突然獲知,某學生有攜帶違禁品這類情況,可放寬規定。潘文忠說,未來緊急檢查仍要找相關人員會商,但不需要開會,也不需要有人員陪同檢查,只需要錄影紀錄即可,避免緩不濟急。

至於「特定學生」的定義,潘文忠說,會中列出4點定義,包含觸犯《刑法》、有偏差行為遭警查獲、藥物濫用,並研議是否新增保護管束後的學生。

另外,在高關懷學生過渡性中介教育措施部分,潘文忠表示,會中決議由教育部重新盤點各縣市資源,協助各縣市擴充量能,後續將提出具體計畫方案,內容包含規劃高關懷學生過渡性中介教育措施,也建立個案輔導評估機制,並就個案適應銜接情形建議後續計畫,以利該個案能順利入校入班。有關個案輔導評估與關懷機制,後續將再針對參與評估機制的人員組成、實施時機與具體執行方式持續進行研議。

此外,潘文忠說,教育部將與地方政府及在地社區關懷據點或民間團體,協力擴充及建置中介措施與基地。

針對如何提升學校安全與輔導能量,並建立高關懷學生個案輔導員機制,潘文忠說明,會中決議,將持續推動學校輔導教師人力增補作業能提早完成,國中部分於114學年度完成;國小部分,提前至116學年度完成。

再者是建立高中以下學校接獲進入少年法院裁定或交付學生返回校園,或接獲警方通知學生有觸法、曝險或偏差行為通報機制,學校接獲進出通知,應立即通報學校主管機關知悉,並同步通報教育部縣市聯絡處。

第三是為建立各縣市高關懷學生個案輔導員機制,以有效支援學校,協助高關懷學生銜接學校教育及適應校園生活,由教育部規劃各直轄市政府校外會及各縣市聯絡處,擴充其增置個案輔導員,以個案輔導關懷方式,機動協助有高關懷學生個案學校支持系統。

第四是教育部儘速研議高中以下學校校安人員、學務人員的人力,依一定規模、優先排序逐年、機動雙軌增設,並討論依國中小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於國中學務處增設副組長之條件,以及專業輔導人員的設置標準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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