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回應,截至今日早上9時,有8件民眾陳情案件;至於是哪些電視台?翁強調,彙整中,初步是三立,有些民眾並未指名哪些電視台,也沒有指定時段。
翁柏宗說明,陳情內容多為涉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5條與「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第9條之規定。
但有民眾質疑,選罷法第9條指出,「電視台」在政見發表過程中不得插播廣告,但根據該辦法第2條第2項,本辦法所指的「電視台」是:台視、中視、華視、民視、公視,所以三立在柯文哲發表時插播廣告沒有違法。
對此翁柏宗也回應,該實施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電視時段由台視、中視、華視、公視等提供,而同法第9條所稱電視台播出不得插播廣告,是否限於上述無線廣播電視事業。本會依往例將送請中選會認定是否有違反選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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