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表示,草案在113年1月17日第1102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於113年2月23日至3月25日辦理預告程序,並於3月14日邀集相關利害關係人召開公開說明會;NCC考量產業特性、科技演進及打詐政策必要性,衡酌各方建議後,通過「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草案。
推薦新聞:準經長郭智輝曾當他司機及翻譯 郭台銘辦公室回應了
NCC說明,「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將獲核配電信號碼之電信事業及從事用戶號碼批發轉售服務之電信事業(如虛擬行動網路服務經營者MVNO)納入規範,要求落實認識用戶(Know Your Customer, KYC)及各項營運面、技術面之風險管理、內控查核等義務,並特別針對企業客戶申請用戶號碼情形,要求電信事業應加強管理;另考量網際網路零售購物平臺快速交易之特性,亦請相關業者共同協力,協助檢視用戶號碼相關商品販售資訊符合本辦法規定,使消費者在購買相關產品時,獲得必要資訊。
NCC強調,「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配合行政院頒定「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之「堵詐」策略,避免號碼淪為詐騙工具,強化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之使用管理及落實KYC機制,號碼資源合法有序使用,期達成堵詐之立法目的,維護人民財產安全與社會安定。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聖誕節前暖陽探頭!明起冷空氣再襲 周末恐探11度冷鋒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