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12/6經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後,仍有4個條文未能取得共識,包含最低工資審查委員會成員、最低工資調整的參採指標、最低工資研究小組做成的政策評估報告是否公開,還有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企業是否要限制不得參加政府採購案。「最低工資法」預計於明天立法院院會中表決闖關。
全產總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鄰近的日、韓等上百個國家,都已實施最低工資制度,台灣整體薪資的漲幅遠遠落後於經濟成長,青年低薪問題尤為嚴重,薪資隨基本工資變動的時薪制工作等非典工作增加,因低薪帶來的長工時與過勞的惡性循環,勞動環境不斷惡化,凸顯最低工資法制化更為重要。
江健興表示,總統蔡英文上任以來連續8年調漲基本工資,但勞工不能只將希望寄託在執政者的善意上,必須確保勞資可公平共享經濟成長果實,當最低工資可依指標合理調整,就可降低勞資爭議。
針對「最低工資法」爭議重點,江健興認為,應納入最低工資調整不得低於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否則薪資調漲會跟不上物價漲幅。
此外,江健興指出,「最低工資法」應明訂企業違反「最低工資法」,則不可參與政府採購案。
江健興強調,台灣最低工資法治化已落後國際,呼籲各黨放下政治算計,儘速通過最低工資法,確保勞工能在最低限度下維持生計,不要當台灣的低薪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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