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法5條之1規定,政府、政黨、政黨黨務工作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不得擔任廣播、電視事業之發起人、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這個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的精神,就是希望媒體能獨立專業運作,NCC委員會關注是否影響製播,除了函請這些公司說明外,也發函給公協會,如電視協會、衛星公會、廣播電台協會等。

至於趙少康身份認定,翁柏宗強調,委員有交換意見,但沒有認定是否構成,委員會比較重視的是先了解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精神,是否影響製播,在報導時要公平公正處理,不得無正當理由差別待遇,要請中廣、公視、華視說明回覆,公文已經發了,文到後7天之內要回。

但NCC對於公平性沒有標準,流於喊話,翁柏宗表示,會對外公開對電視報導的觀測報告,充分資訊揭露,沒有規定也沒有罰則,讓各界了解,NCC專委陳金霜直言,依據之前的觀測結果,報得多不一定是正面評價,無法單純從時間上來說,報得多就是好的;這樣的報告有什麼意義?翁柏宗強調,這是有請各界專家學者給的意見。

柯文哲曾說每一台電視台都在罵他,NCC怎麼看?翁柏宗表示,民眾假使對廣播電視節目有申訴就依SOP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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