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資格≠真能拿錢

《壹蘋新聞網》追查發現,教育部原先就規定學貸補助從8月起抵扣,但認定是否符合補助資格的時間是6月20日,造成明明7月就還清學貸的人,還是可能收到符合補助資格的通知,空歡喜一場。

「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源自教育部為照顧在學弱勢生、減輕青年負擔,行政院編列220億元特別預算執行,6月時預估54.6萬人符合補助資格,不過經過資格確認,7月確定共計有44.3萬人可獲補助。

任職超商店員的陳小姐,日前找上《壹蘋新聞網》投訴,她每個月薪資收入僅約18000元,卻同時背負學貸97090元,每個月要還款學貸1143元。

陳小姐表示,他在7月11日收到台灣銀行簡訊,通知他符合疫後就學貸款補助資格,但卻因為他的學貸已於7月3日全數還清,當8月份教育部的補助開始抵扣學貸時,他已無法獲得補助。

學貸補助8月起抵扣

細究陳小姐的情況,教育部5月針對疫後就學貸款補助發出公告,對於向陳小姐這類已經畢業者,只要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每月所得未達4萬元」等條件,就可獲得學貸補助。

教育部也詳述,補助額度是一年的學貸還款本息,但如果剩餘還沒還款完畢的金額,低於此額度,則只會補助還沒有償還完畢的金額。

教育部另外有明確指出,補助不會發錢給符合資格者,而是直接由承辦學辦的銀行,從帳單上抵扣。時程方面,則是從今年7月份的學貸帳款,開始連續扣抵12個月,不過,按照承辦學貸業務的銀行現行帳款處理機制,會在8月才處理7月份的帳款。

按照教育部的規定,顯然即使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等資格,只要學貸款項於7月就全數還清,那就不能獲得補助了。

疫後就學貸款補助在非在學貸款人資格上的規定。取自教育部網站
疫後就學貸款補助在非在學貸款人資格上的規定。取自教育部網站

資格審查日落差釀禍

然而,教育部審查哪些人符合資格、可獲得學貸補助時,是以6月20日為基準日,只要當天有符合資格,就算入可獲學貸補助的對象,也就會收到學貸承辦銀行發出簡訊,通知符合補助資格。

如此一來,就會有陳小姐這類情況發生,因為陳小姐在6月20日時尚未還清學貸,也符合補助資格,故被列入可獲補助的族群,但實際上根本沒有7月份的學貸帳款,可供教育部透過補助加以抵扣。

陳小姐說,她收到簡訊通知符合補助資格時很開心,因為即便1個月只會減少1143元支出,但仍不無小補,後來發現自己實際上根本拿不到補助,讓她相當失望。

陳小姐直言,並非不能接受教育部有既定遊戲規則,但空歡喜一場讓她感受不佳,若教育部在審查資格時更為細緻,將她這種實質上無法獲得補助者排除,不要讓她收到符合資格的通知簡訊,應是較好的方式。

陳小姐收到簡訊,通知她符合補助資格。陳小姐提供
陳小姐收到簡訊,通知她符合補助資格。陳小姐提供

教育部回應:抵扣時已非學貸貸款人

類似的情況,事實上不只陳小姐一人,Dcard上也有網友抱怨,明明收到簡訊被告知符合資格,卻因剛繳清學貸而無法實質受益,有網友直呼「擺爛不繳錢的最大」,也有網友反酸「是有人逼你趕快還嗎?」

對於類似陳小姐這種空歡喜一場的情況,教育部回應,此方案原則由政府主動進行勾稽,統一以6月20日為基準日進行資格審查,後續再由承貸銀行,分別依實際借貸情形,進一步設算可獲得的補助額度,從7月本金(於8月繳納)進行帳務扣抵,連續扣抵12期。

因此,如果貸款人於6月帳款(7月繳納)以前已繳清貸款者,自扣抵補助額度時就已不是就學貸款人,不屬於補助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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