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日前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前述產品於進口商、批發市場、盤商、傳統市場、餐廳及各大賣場與超市等場所,抽樣檢驗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是否符合標準。
食藥署表示,今年3-4月禽畜水產品動物用藥殘留總計抽驗1177件,其中4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與規定不符,總合格率99.7%;禽畜產品農藥殘留總計檢驗133件,均與規定相符,總合格率100%。
食藥署指出,屏東縣衛生局在里港鄉農會生鮮超市抽檢「鮮魚午仔魚」,當中檢出致癌物「還原型孔雀綠」(Leucomalachite green)0.0028 ppm;新北市衛生局則在雙河蛋行檢出「乃卡巴精」(Nicarbazin),依規定均不得檢出。
據了解,孔雀綠是常用於絲製品或紡織品的合成染料,主要用於抗菌,部分則用於治療魚類寄生蟲,但不得用於食品;乃卡巴精則是常用的驅蟲藥物,高劑量恐傷害腎臟,依衛福部公告「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規定,蛋品中不得檢出。
此外,台中市衛生局在「萬客什鍋國安店」的烏骨雞中,檢出「曲美普林」(Trimethoprim)0.08 ppm,標準值為0.05ppm、超標0.03ppm;台南市衛生局則在立曜企業社的豬肉中,檢出「土霉素」(Oxytetracycline)0.3ppm,標準值為0.2ppm、超標0.1ppm。
食藥署說明,4項違規產品均由農政單位,依法各裁罰新台幣3萬元,且除由轄管地方政府衛生局要求業者立即下架、回收,不得販售,也即時通知農政機關落實源頭管理,並依法處辦,同時呼籲食品業者對於販售的禽畜水產品,應保留進貨的證明文件,如發票、收據或憑證5年,以利追溯來源。
食藥署另建議,消費者應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禽畜水產品,優先選擇具有CAS、產銷履歷標章、生產追溯QR code或信譽良好的商家,以保障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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