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啟動護童專案,經高醫、高長、高榮與義大4家醫學中心組成專家會議決議,未滿18歲孩童中,已有逾百人近1個月內在4間診所使用苯巴比妥,或近半年內在4間診所使用苯巴比妥3次以上,以及服藥後行為改變、嗜睡、頭昏等症狀,違反常規用藥接受醫療評估追蹤。衛生局已於昨(19)日起主動電話通知患者百餘人,今(20)日專診安排醫療評估共71人。
教育局協助用藥規定為:一、家長依託藥措施規範填妥託藥單,用藥以醫囑藥袋裝好提供幼兒園。二、幼兒園檢視託藥單內容及藥品是否符合規範。三、教保人員協助用藥前,先依託藥單及醫囑藥袋核對幼兒姓名、藥品、給藥時間及方式等,依規定協助給藥。四、教保人員給藥後紀錄留園備查。五、協助用藥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之藥品為限,用藥途徑不得以侵入方式為之,如有違反託藥規定及給幼兒服用有害藥品,一律依法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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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教育局表示,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2條明定教保服務內容,包括提供衛生保健安全的服務及教育,且教育部於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1條規定,要求幼兒園應訂定及落實家長託藥措施,幼兒園受家長委託協助幼兒用藥屬於教保服務內容,不能擅自決定暫停協助幼兒用藥。
教育局於局網公告包含託藥制度管理在內的各項衛生保健基本安全檢核表,提供幼兒園內控檢核,並持續透過基礎評鑑及聯合稽查,督導幼兒園落實執行託藥措施。
教育局肯定幼兒園教保人員的專業與付出,呼籲家長與教保人員透過落實託藥措施,建立家長與幼兒園互信關係,共同守護幼兒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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