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說明,中視為上市公司,於2016年10月間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申請實收資本額變更,結果由中視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致使中視最大法人股東神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視股份達59.05%。

考量無線電視事業所用頻率屬稀有資源,且為國家所有,單一法人股東持股逾50%,違背廣播電視法中無線電視事業有關股權分散之立法精神,NCC稱,為避免言論集中,該會於2017年以附附款方式(保留廢止權)予以許可換發執照,請中視於下次評鑑前(2019年8月30日)改正單一法人股東,或其相關企業共同持股超過事業總股數半數情事。原處分附款所予寬限期間達1年10個月之久,供該公司有充裕時間規劃及改正。

NCC指出,該會於2019年評鑑中視營運計畫執行情形時,確認中視最大股東神旺公司持股已降至低於50%,顯見該公司確有履行附款能力。該會將於收到判決書後研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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