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說明,《菸害防制法》自2023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後,我國目前尚未有經衛生福利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包括加熱式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與電子煙一樣,皆為禁止產品,如旅客入境攜帶,不論數量多寡,依本法第26條規定,可開罰5萬元至5百萬元。
另財政部關務署各海關已對進口郵包、快遞貨物,及旅客託運行李等,嚴格執行X光檢查,並對入境旅客隨身行李加強攔查,請旅客多加注意,避免觸法且荷包失血。
世界衛生組織(WHO)針對加熱菸已發表資料顯示,加熱菸為菸草產品,無助於吸菸者戒菸,使用時伴隨產生含有尼古丁和有毒化學物質的氣溶膠,會讓使用者吸入,與傳統紙菸相似,對人體健康都有危害,特別是兒童及青少年族群。
2019年發表於菸草控制期刊(Tobacco Control)的研究報告指出,加熱式菸品的使用溫度約在攝氏350°C以下,而其加熱器的塑膠材料部分,在加熱使用過程中,攝氏90°C左右就會釋出急毒性與高毒性物質「甲醛氰醇(formaldehyde cyanohydrin)」,這個物質即使在低濃度下,就具有高毒性。
此外,加熱菸組合元件的使用方式,可能會導致使用的時間間隔縮短,因此,增加使用者對尼古丁和其他有害化學物質的攝入量。
國健署為鼓勵戒菸、減輕戒菸者的經濟負擔,自2022年5月15日起,已免收戒菸輔助用藥的部分負擔費用,並提供專業又多元的戒菸服務,包括全國約3,500家戒菸服務醫事機構,亦可用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或用Line通訊軟體(ID:@tsh0800636363),由專業醫事人員提供諮詢,同時設計個人專屬戒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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