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食藥署長回應)
食藥署進行市售進口及國產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執行「2023年度市售蔬果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計畫」,1至2月總計抽驗776件農產品進行農藥殘留檢驗,其中680件符合規定,另有96件不符合規定農產品,不合格率為12.3%,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後續處辦。
本次違規的日本進口草莓,包括微風超市南京店(Breeze Super) 的日本熊本草莓,驗到不得檢出的農藥「亞醌蟎」;好市多店內湖的空運日本草莓,檢出農藥氟尼胺超標;「唐吉訶德DON DON DONKI」西門店日本福岡甘王草莓(盒),則是農藥氟尼胺超標。
其餘農藥違規的草莓品項共計9件,分別為屏東縣家樂福屏東店草莓;桃園市菁菓山水果專賣店的韓國草莓、芯鮮果水果批發團購草莓;南投縣葡萄樹麵包店的草莓;台北市頂好超市天母店的大湖草莓、梅林水果行的草莓、七盞茶林森店的冷凍草莓、大潤發湳雅店的大湖草莓、85°C的台灣新鮮草莓2號。
由於日本草莓過去多次在邊境因農藥問題被攔截,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由簡任技正吳宗熹說,針對業者申請報驗的品項,在邊境會有2%至10%一般抽批、20%至50%加強抽批,及百分之百逐批查驗。
吳宗熹也說,日本草莓在去年底開始,出現較多不合格紀錄而調整為逐批查驗,合格情形達一定程度才會調降為加強抽批,整體而言,去年11月1日起加強抽批查驗,從12月29日起,個別業者只要能達到連續5次合格,且總量大於違規重量的3倍,即可調降,今年3月20日起又調回全面逐批查驗。
至於為何在百分之百逐批查驗的情況下,市面上仍出現農藥超標的日本進口草莓?吳宗熹說明,在邊境會選取幾顆草莓當作樣本,如果通管檢驗,即視同該批全部通過,但市面上抽查到同樣那幾顆草莓的機率很低,所以檢驗結果會有不同。
吳宗熹進一步指出,後市場稽查若發現不合格產品,紀錄會回到邊境,也就是邊境與後市場會互相連動,若業者持續發生違規,將禁止業者報驗輸入至少1個月,並視情節決定是否延長。
由於日本草莓屢傳違規,食藥署先前發函,要求日方於今年2月5日前、提出書面資料說明不合格原因,及改善與預防措施;而常在日本草莓上檢出的農藥,如克凡派、氟尼胺等,則並非台灣草莓常使用項目。
針對日本草莓申請放寬2款農藥,食藥署長吳秀梅說,依照程序進行中,最快會在2周內預告相關措施,該署也會和農委會進行跨部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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