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者在臉書「爆料公社」抱怨,這輛白色特斯拉,到4/4為止已經停放該充電車位第4天,「充好充滿~插槍4天也不會收額外費用,拜託不要那麼自私啦」,還批說「穿西裝打領帶的屁孩車主,一臉跩樣」,並標註地點是新北市土城-歐特儀金城立體停車場。
有網友同聲譴責,「這是充電格,不是停車格」、「會不會是過世了,沒有來牽車其實是有原因的,不然去奔喪也沒這麼久」、「自私的人,從來不會體會別人的痛」、「充電要收費就會記得來拔槍了,而且不充佔用車格停車費加倍,就會主動來挪車了」、「說不定車主怎麼了發生什麼事了,原諒他吧」。
也有人詢問,「這個有法律可管嗎?」還有網友質疑,「旁邊空空你不停?是不是看到特斯拉就想嘴?」、「活該自己要選電動車的」、「買電車就是在搞自己,除非你不出遠門」、「有規定充滿電要移車去一般車格嗎?不然他付四天停車費停四天有什麼問題?」
經查該處停車場是新北市府委外經營的公有停車場,而目前新北市設有充電裝的停車位,現採取停車收費、充電免費制,亦即該輛特斯拉充飽電後,若有依規定給付停車費用,在法規上並無違誤。不過從照片中僅看得出來該車仍舊插著充電槍,無法判斷是否已充飽電、有無繳付停車費。
不過還是有網友認為,「充電椿的車位少,主要是為了要充電用,如果只是要停車,充完電應該要移到一般車位,讓其他電動車也能充電」、「看了一些留言,社會道德低落感的人還真不少。版主的訴求是此格位為充電車專用格,文中的車不是不能停不能充,而是把此格位當成一般停車格使用,一用就四天,其他充電車要充電怎麼使用?怎麼還有智商不及格的在酸版主呢?」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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