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快篩陽性輕症自3月20日免通報、免隔離,防疫險是否可望免理賠輕症確診者引起關注,尤其防疫保單包含疫苗險的理賠金,從去年至今年2月理賠已逾2500億,若不用理賠,對產險業而言可稍微止血。
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今日說明,3月20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符合臨床條件和檢驗條件才需要通報第五類法定傳染病。臨床條件:發燒(超過38℃)或有呼吸道症狀後14日(含)內,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併發症,因而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者。
檢驗條件刪除家用快篩或家用PCR陽性,剩下3選1:1.臨床檢體(如鼻咽或咽喉擦拭液、痰液或下呼吸道抽取液等)分離並鑑定出新型冠狀病毒。2.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陽性。3.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陽性(醫事人員執行抗原快篩)。
羅一鈞表示,換言之,3月20日後,新冠肺炎輕症就不是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非新冠肺炎併發症住院的患者經家用快篩陽性,也不算法定傳染病,不需要通報。例如中風住院,住院期間家用快篩陽性也不符合條件。
此外,羅一鈞說,符合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通報條件,通報後會按照目前規定,需要收住負壓隔離病房和專責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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