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雲行動服務股份有限公司(iRent) 發生用戶個資外洩一事,公總表示,經2/4派員至該公司進行稽查,確認該公司未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汽車運輸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致個人資料洩漏,又未訂定完整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且因該公司屆期仍未改正,發生外洩風險之個資筆數達40萬筆。

公總表示,本案情節重大,已明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8條第4款規定處最高罰鍰新臺幣20萬元,本局已要求業者落實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並於2月28日前提送完整改正佐證資料,倘後續查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情事,將按次處以罰鍰。

和雲於2/1收到公路總局來函要求,於二日內(2/3前)針對iRent個資事件提出消費者個人資料安全維護改善計畫,並配合於2/4再次接受公路總局現地稽查;和雲已盡速處理,並於2/6全數完成改善提交資料,惟無法符合改善期限(二日內)之要求。

今日(2/9)收到公路總局開罰通知,和雲表示將落實改善,防止再發;未來和雲將更致力加速改善效率,以符合主管機關二日內完整改善之要求,並再次向關心此事的社會大眾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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