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與交通部在去年10月,啟動為期3個月的「觀光暨週邊產業缺工專案協助計畫」,現已屆滿,但觀光產業持續缺工,專案媒合服務就業將再續辦3個月,由觀光局彙蒐缺工業者職缺清冊,在3月底前分批提供發展署進行媒合服務。

發展署表示,過去發現媒合就業困難有3大問題,包括業者開立的職缺薪資普遍偏低,難吸引求職者、業者遲未通知求職者面試或回覆錄用結果、業者對職缺要求不明確或條件過高。

發展署舉例, 2579個職缺中僅43.72%起薪達3萬以上,超過一半的職缺都不符專案薪資標準;房務員職缺採月薪、起薪達3萬以上者,更僅有24.87%。

此外,在被推介、未獲錄用的求職者中,有65.8%都未接獲雇主面試、錄取、不錄取通知,求職者也因久候另尋他職;發展署表示,約90%業者都未向公立就服機構回覆未錄用原因,連帶影響專案媒合。

雖房務員學經歷或相關工作經驗不會特別要求,部分業者仍未提供面試機會,但發展署也說,如櫃檯接待員條件要求與薪資報酬顯不對當,要求大學畢業、精通英日文、具備相關工作經驗、配合輪班等,起薪卻僅開出2萬8千元。

發展署表示,與業者經會議充分討論後達成5個共識,首先基於觀光產業缺工,勞動部將續辦專案媒合服務就業訓練3個月,另專案媒合將聚焦旅宿業(含觀光旅館、旅館及民宿)房務員、清潔人員的即時職缺。

發展署進一步說, 專案職缺將維持原起薪(北北基桃竹地區3萬元以上、中南東部不低於2萬8千元),如房務員、清潔員等職缺,若額外要求具外語能力、大專以上學歷、相關證照,或一定年資以上工作經驗等條件,業者應有正當理由並合理調高薪資。

針對上述職缺要求,發展署也建議參考主計總處薪資調查,以住宿餐飲業平均經常性薪資,每月3.3萬元以上給薪,以增加求職者就業意願。

發展署提醒,業者應於職缺內容敘明求才所需具體資格條件,並加快面試及錄用等程序,並於求職者投遞履歷後7日內通知面試,面試後7日內通知錄取與否。

最後一點則是針對業者,發展署指出,若未錄用求職者,應向公立就服機構回覆未錄用原因,而公立就服機構若未依徵才條件推介,業者可透過發展署專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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