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陳又新日前接獲一名在博客來工作的清潔人員陳情,指稱在博客來工作超過20年,博客來卻藉由簽定「承攬合約書」的方式,不給付資遣費、退休金。對此,台北市勞動局前往勞檢後確認雙方是僱傭關係,博客來涉3項違法。

 

台北市勞動局勞基科長葉思延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勞檢當天發現博客來沒有置備勞工名卡、工資清冊,也沒有依勞工工作年資核予特別休假,涉及違反勞動基準法第7條、第23條及第38條規定,可以分別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不過,葉思延指出,依據行政裁罰程序給予陳述意見機會後,博客來後續有提供勞工名卡及工資清冊,因此以違反勞基法第38條開罰10萬元,並已寄出裁處書。

 

葉思延說明,由於此案的勞工到職超過10年,博客來都沒有核予特休假,影響勞工權益甚深,且公司規模較大應賦予相當雇主及社會責任,所以認定博客來違法受責難程度較大,即使是第一次違法也加重處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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